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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

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

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受害人故意 :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,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

2. 第三人过错 :损害完全由第三方过错造成,与原被告无关。

3. 不可抗力 :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自然灾害、战争等。

4. 正当防卫 :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,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采取防卫措施。

5. 紧急避险 :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害,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。

6. 合同免责条款 :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未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。

7. 救助人权益保护 :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他人时,救助者的行为可能免责。

8. 被侵权人过错 :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
9. 自助行为 :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,采取合理的自助行为防止损害扩大。

10. 意外事件 :无法预见且非因当事人过错造成的损害。

以上免责事由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并且不违反公序良俗。需要注意的是,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,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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